各縣、區黨委,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蚌埠市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蚌埠市委辦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4日
蚌埠市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行動實施方案
(2022—2024年)
鄉村旅游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培育鄉村主導產業、提高農民收入、陶冶民眾情操、激發消費潛力的一個重要渠道。為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快全市鄉村旅游發展,更好發揮鄉村旅游綜合帶動作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市黨代會及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會議精神,以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結合全域旅游、美麗鄉村、生態文明、“互聯網+”等新形勢要求和群眾需求,深入挖掘鄉村旅游資源,加快發展以農耕文化為魂、田園風光為韻、村落民宅為形、生態農業為本的鄉村旅游。立足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同步”,堅持農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加強統籌規劃,整合項目資源,創新發展模式,打造多元化鄉村旅游業態和產品,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生活富裕的鄉村,實現合規且合適的田園變游園、農房變客房、農品變商品,讓更多群眾吃上“旅游飯”、走上“致富路”,全面提升鄉村旅游發展質量和效益,營造山水人村和諧相融的美麗鄉村旅游新畫卷。
二、主要目標
立足區位和資源優勢,挖掘淮河田園鄉村文化、民俗文化、歷史文化、紅色文化、美食文化等特色資源,營造濃郁鄉村文化氛圍,完善鄉村旅游配套設施,延伸鄉村旅游產業鏈條,培育鄉村旅游主體。全市鄉村旅游業態產品更加豐富、產業結構更加優化、綜合效益更加凸顯,形成空間布局合理、產品特色鮮明、服務功能完善、產業體系健全的鄉村旅游發展格局。到2024年,力爭全市鄉村旅游接待人次達3000萬、年均增長17%以上,鄉村旅游收入達到230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帶動農產品等購物消費40億元,鄉村旅游經營主體超1500家,帶動就業達10萬人。
三、重點任務
深入開展“安徽人游安徽”“皖北人游蚌埠”活動,持續推進縣、鄉、村、點“四級聯建”,到2024年,全市重點打造5個省級以上精品主題村、6個省級以上特色美食村、6條省級以上旅游風景道、6家省級以上“后備箱”工程基地,培育30家省級以上精品民宿、培養40名省級以上經營管理人才,建成500個以上省級“雙微”提升點。在此基礎上,從全市美麗鄉村中推選命名一批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旅游示范村、休閑農業示范村(點)、研學基地。
(一)“主題村”打造行動。根據資源稟賦和市場需求,因地制宜,打好“特色牌”,走好“特色路”。依托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民族風情等,積極開發休閑農業、農業觀光、農耕體驗、農事節慶、生態康養、民俗演藝、紅色旅游、研學基地、大地藝術、運動休閑、采摘垂釣等特色鮮明的鄉村旅游產品。加強鄉村生態環境和文化遺存保護,發展具有歷史記憶、地域特點的主題村落,實現“一村一品”“一村一韻”。圍繞“食住行游購娛”產業要素,做實內容、做優業態、做長鏈條,培育“書法村”“攝影村”“康養村”“文創村”“非遺村”“紅色村”等主題品牌村,積極打造石榴、螃蟹、蓮藕等特色產業,推動鄉村旅游“各美其美、美美與共”。到2024年,全市打造5個以上省級精品主題村、30個市級精品主題村。(市文化體育旅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美食村”推選行動。注重挖掘我市鄉村特色美食文化,讓游客在品味鄉村“土菜”中體驗鄉愁記憶、傳承美食故事。圍繞美味、美景、美麗環境、美好感覺等方面,以“餐帶游、餐帶住、餐帶購、餐帶娛”等方式,系統整合“吃住行游購娛”等旅游元素,推動美食與旅游融合發展、做強做大,打造“蚌香百味”美食金名片,推出一批游蚌埠“不得不吃”的名菜名點名宴,一批“不得不進”的特色美食體驗店,一批“不得不游”的美食精品線路。到2024年,打造6個以上省級特色美食村、15個市級特色美食村。(市文化體育旅游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外事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風景道”建設行動。滿足自駕、自助旅游需求,加快連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等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圍繞“看得清、進得暢、停得下、玩得好、留得住”目標,加快省級旅游風景道發展,串珠成鏈,打造“流動風景線”和“旅游富民線”。按照《安徽省旅游風景道認定基礎條件》標準,各縣區、各部門著力在科學布局觀景平臺、服務驛站、旅游廁所等方面,提升風景道景觀價值,完善風景道服務功能。打破縣區行政區劃限制,整合全市若干特色風景路段。到2024年,全市打造6條以上省級鄉村旅游風景道。(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后備箱”富民行動。推動農林牧副漁等產品向旅游商品轉化,鼓勵和支持農民就地就近銷售農副土特產品、手工藝品和特色旅游紀念品,帶動農民就地就業增收。支持鄉村旅游重點鎮、村在游客集散中心、景區景點、旅游賓館飯店、大型超市、高速公路服務區等設立特色農產品銷售專區。推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帶動當地農副土特產品等線上銷售。推動線上旅行商與鄉村旅游企業合作,開展在線宣傳推廣、特產銷售、旅游線路營銷。拓展鄉村物流布點,為游客購物提供便利的郵寄、快遞服務。到2024年,全市打造6家以上省級“鄉村旅游后備箱工程示范基地”、30家市級“鄉村旅游后備箱工程示范基地”。(市文化體育旅游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外事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精品民宿培育行動。統籌村莊、民宿規劃發展布局,有序盤活閑置農房,充分利用優美的自然環境、深厚的文化底蘊,讓古村老宅煥發生機活力。堅持標準引領,推進民宿服務質量等級評價,支持優質鄉村民宿開展連鎖化經營,推廣民宿設計、運營管理、市場開拓等經驗做法。堅持創新創意,開發培育主題客房、特色餐飲、健康養老等產品業態。堅持品牌帶動,引進專業設計和運營團隊,打造一批示范作用大、市場評價好、帶動能力強的精品民宿。到2024年,全市重點培育5個民宿集群,省級精品民宿達30家以上、市級星級民宿達45家。(市文化體育旅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行動。統籌各級文化和旅游、鄉村振興、農業農村領域培訓項目和資源,廣泛開展鄉村旅游專題培訓、技能培訓,推出一批鄉村旅游創客基地,開設“鄉村旅游大講堂”。采取“走出去、請進來”和送教上門、網絡培訓、結對幫扶等多種方式,培養鄉土人才。積極引導文化藝術人才、專業技術人員、青年創業團隊等各類“創客”“能人”投身鄉村旅游發展,促進人才向鄉村流動,改善鄉村旅游人才結構。探索建立“鄉村旅游合伙人”招募和“鄉創特派員”制度,培育鄉村民宿管家等勞務品牌。到2024年,全市培養100名鄉村旅游村莊、景區、民宿、餐飲等經營管理人才,擇優推薦全省優秀經營管理人才40名以上。(市文化體育旅游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雙微”提升行動。圍繞景觀更精美、設施更精良、服務更精心、體驗更精致、運營更精細,開展“微創意、微改造”,促進“精提升”,通過文化傳承、藝術融合、創意賦能,因地制宜、見縫插針,做好繡花功夫,不搞大拆大建。聚焦村落、田園、道路、建筑、植物、設施、夜景以及整體風貌等八大重點,推進景觀提升和環境優化,打造辨識度高、文化特色明、主題形象佳的鄉村門戶、重要點位和主客共享空間等。到2024年,全市打造500個以上省級鄉村旅游“雙微”提升點。(市文化體育旅游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鄉村振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特色品牌創建行動。著力開展鄉村旅游品牌創建行動,打響“淮畔田園、幸福蚌埠”鄉村旅游品牌。重點圍繞完善旅游公共服務,提升旅游產品供給質量,帶動農業就業增收,形成一批具有蚌埠特色、皖北風貌和較高知名度的鄉村旅游特色品牌。到2024年,創成300件旅游示范商品、300家旅游示范商店(酒店)、300個旅游星級服務網點。(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市商務外事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市促進文化旅游產業改革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行動,市文化體育旅游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責、主動作為、密切配合,在用地規劃、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規范管理等方面同向發力,共同解決鄉村旅游發展中的難點問題。各縣區要成立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行動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把鄉村旅游可持續、高質量發展作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舉措。旅游重點縣(區)、鄉(鎮)要建立鄉村旅游投資建設主體和管理運營機構,確保建設、管理、運營健康可持續。(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鄉村振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支持,強化保障。用好各級各類產業扶持政策,統籌利用旅游專項資金、涉農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各類資金,加大對鄉村旅游相關項目和設施的支持力度。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會議培訓、職工療休養、研學旅游等優先選擇符合條件的民宿、鄉村培訓機構。創新鄉村旅游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探索通過林權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方式,拓展鄉村旅游融資渠道。加強鄉村旅游規劃與各級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的有效銜接,為鄉村旅游設施項目建設預留空間和指標,用好規劃“留白”機制,鄉鎮和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機動指標,優先用于鄉村文旅設施及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各縣區要學習借鑒先進地區鄉村旅游成功做法和經驗,發揮地方資源優勢,做好規劃服務,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加快鄉村振興。(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機關管理中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總工會、蚌埠銀保監分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模式,多元投入。探索鄉村旅游“公司+合作社+農戶”運營模式,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集體、鄉村能人設立鄉村旅游合作社,推動規范化、公司化、市場化運作,讓農民既當員工又當股東。鼓勵鄉村集體與專業的市場運營主體創新合作,探索資源入股、資產入股、資本入股方式,盤活鄉村閑置資源。引導社會資本采取租賃運營、聯合運營、委托運營、建設運營一體化模式,深度參與鄉村旅游運營,提升發展鄉村旅游品牌。推進鄉村旅游標準化建設,加強餐飲住宿、公共衛生、消費購物等方面指導監管,不斷提升鄉村旅游服務質量與品質。(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市商務外事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細化任務,強化考核。各縣區要細化分解鄉村旅游發展年度目標任務,建立重點項目清單和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工作責任和具體要求,對表推進。建立完善重點工作調度督導機制,實行周分析、月推進、季調度、年總結制度,加強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動態監測和協調調度,確保各項任務序時推進、有效落實。旅游重點鄉(鎮)、村要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做到鄉村旅游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形成市、縣、鄉(鎮)、村四級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將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行動主要任務納入全市文化產業和數字創意產業重點工作推進機制和年度目標考核,實施“一周一匯總、一月一調度、一季一排名、一年一考核”制度。對年度考核排名第一、為鄉村振興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縣區主管部門負責人在干部評先評優、提拔晉升中優先考慮;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區主管部門負責人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將考核結果通報組織部門,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市直有關部門要注重經驗總結,加強成效評估,強化成果推介,推進信息共享,不斷完善鄉村旅游部門協調機制、政策支持體系和綜合績效評估,營造促進鄉村旅游發展的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委督查考核辦公室、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