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黨委,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現將《蚌埠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蚌埠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進我市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務管理制度,提升家庭發展能力,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譜寫“健康蚌埠”新篇章提供堅實基礎和持久動力。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完備,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全市建設示范普惠托育機構38個,千人口托位數達到5.91個,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家庭發展能力明顯提高,推動人的全面發展走在全省前列。
三、重點任務
(一)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
1.依法落實三孩生育政策。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提倡適齡生育、優生優育,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加強政策解讀,落實配套支持措施,做好政策銜接,確保政策落地落實。(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2.強化婚育財政金融政策支持。依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的通知》,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牽頭單位:市稅務局)支持銀行機構為符合相關條件的注冊結婚登記夫妻提供婚育消費貸款。(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對符合我市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的困難家庭嬰幼兒入托、入園,由困難家庭提出申請,托育機構按實際情況對困難家庭統一減免50%收費,減免資金由屬地政府承擔。(各縣區人民政府〈含市高新區、市經開區管委會,下同〉負責落實)
3.優化生育政務服務。全面推進生育登記網上辦理和跨省通辦。加強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社會保障等部門協同,促進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ㄉ觐I等“出生一件事”聯辦。(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4.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擴大生育保險覆蓋范圍,簡化生育津貼申領手續。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落實居民醫保住院分娩定額補助和分娩合并癥、并發癥醫療保障政策。做好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執行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超過90日參保繳費的,自繳費次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牽頭單位:市醫保局)
5.推動生育休假制度落地。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企業在職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予以適度補貼。(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薪、辭退或單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范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崗位,對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在其生育2年內參加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按規定給予每人500-2400元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培訓期間給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補助。(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增加住房支持政策供給。對符合本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配租公租房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照顧??筛鶕B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制定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在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時,可建設少量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戶型,對符合條件的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優先保障。(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8.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做好優化生育政策舉措宣傳解讀。(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調整充實基層人口綜合服務管理職能,提供生育政策咨詢、養育指導、就醫和入托代辦等服務,探索建立群眾生育訴求歸集和反饋機制。開展人口與家庭動態監測調查,掌握群眾生育意愿、生育養育公共服務落實情況和家庭健康等信息,及時評估生育政策實施效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二)提升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9.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推進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到2025年,實現市縣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全覆蓋,50%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水平。加強各級醫療機構婦幼保健??平ㄔO,促進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幼預防保健和疾病診療中的獨特作用,到2025年,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開展中醫藥??品盏谋壤謩e達到90%、70%。做好農村適齡婦女和城鎮低保適齡婦女“兩癌”篩查民生工程,到2025年,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率達到50%,乳腺癌篩查率逐年提高。(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探索開展適齡女性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補貼接種。(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0.強化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優化孕產婦保健管理流程,落實首診機構的妊娠風險篩查責任,明確各級醫療機構承擔對應風險級別的孕產婦分娩任務。加強婦產科和新生兒科建設,強化嬰兒保溫箱、新生兒輻射搶救臺等關鍵急救設備配置,到2025年,實現市縣兩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全覆蓋。對高危孕產婦實行“一人一案、全程管理”,組建區域急救專家團隊,暢通轉診救治綠色通道,提高臨床救治能力。(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1.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推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到2025年,產前篩查服務覆蓋所有縣(區),全市產前篩查率達到75%;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到26個。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協作,降低新生兒缺陷發生風險。推進出生缺陷救助、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等項目,做好專業人員規范化培訓,落實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2.鍛造兒科醫療服務長板。健全市縣兩級兒科質控網絡,提升我市兒科學科水平,到2025年,市級龍頭醫院普遍開設兒童亞???—10個。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開展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齲齒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干預。(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3.提升不孕不育診治水平。支持市三院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能力建設,提升不孕不育診治技術和服務水平。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嚴格規范診治服務和相關技術應用。開展孕育能力提升專項攻關,提升不孕不育診治技術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三)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14.強化托育服務政策支持。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共服務等專項規劃和民生工程。(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2022年,編制市級托育服務專項規劃,落實要素保障。(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優先落實托育機構和設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托育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托育機構建設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托育等社區家庭服務業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對取得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的托育機構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牽頭單位:市稅務局)普惠托育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托育機構,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級財政統籌安排省、市專項資金,對完成年度新增托位目標任務的縣(區)給予獎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15.加大城鄉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將托育服務納入社區服務體系,推動各地利用公共服務設施、閑置校舍、閑置辦公場所等資源,以委托或購買服務方式舉辦非營利性托育機構,打造“15分鐘”托育服務圈。(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全市每年建成不少于5個示范性托育機構,各縣(區)每年至少建成1個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2025年前,老舊城區和已建成居?。ㄐ。﹨^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個托位標準補齊托育服務設施。(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城市新建城區、新建居?。ㄐ。﹨^,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個托位標準規劃、建設托育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6.多渠道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充分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建設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引導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設置臨時托育場所,并向周邊托育機構提供育兒支持。(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推動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2—3歲嬰幼兒托班,到2025年,各縣(區)實現托幼一體化的幼兒園在幼兒園總量中占比不低于30%。(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支持產業園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單獨或聯合專業機構共同舉辦托育服務機構等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向居民開放。(牽頭單位:市總工會)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支持家政企業開展育兒服務,對增設或擴大育兒服務的家政品牌企業,幫助爭取省級政策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外事局)公辦托育機構收費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非營利性民辦托育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收費標準由市(縣)發改、衛生健康部門核定。營利性托育機構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明碼標價。(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17.加強托育服務隊伍建設。鼓勵支持全市中等職業院校設置養老托育服務相關專業,擴大招生規模。(牽頭單位:市教育局)支持托育機構對新錄用的保育人員開展崗位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每人800元的培訓補貼。鼓勵托育行業從業人員提升職業技能,對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取得相應技能等級的分別給予1000—2000元補貼。支持城鄉未就業勞動者參加育嬰員、保育員等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等級評價,享受培訓補貼和評價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2年,落實托育機構信息化平臺管理和服務,逐步拓展在線托育服務培訓、居間中介和技術認證等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8.促進托育行業規范發展。到2023年,成立市級托育服務行業社會組織,建立健全行業約束機制。(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級政府要承擔監管責任,落實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加強動態管理,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2022年底前,指導托育機構全面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和應急知識宣傳。(牽頭單位:市應急局)
19.推進托育和義務教育相銜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擴大城鎮義務教育學位。到2025年,全市新建、改擴建幼兒園65所,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以上。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100%開展課后服務工作,義務教育學校每周5天都要開展課后服務,每天至少2小時,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于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制定完善課后服務參與教師和相關人員補助辦法,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平衡家庭和學校教育負擔,嚴格規范校外培訓。(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四)做好政策調整有序銜接
20.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取消社會撫養費、再生育審批等制約措施。落實屬地責任,依法依規妥善處理生育政策歷史遺留問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推行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護理假制度,維護其在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權益。(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21.加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幫扶保障。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到2025年,特殊家庭扶助金標準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對特殊家庭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可按照年齡和失能等級,適當提高老年護理補貼標準。(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享受低收費或者無償托養服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揮各類公益金作用,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給予幫扶。推動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聯系人制度、就醫綠色通道和家庭醫生簽約制度“三個全覆蓋”。建立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居家社區周探訪制度。(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22.健全扶助關懷工作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委托,開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依法代辦入住養老機構、就醫陪護等事務。(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深入開展關愛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暖心行動”,到2025年,各縣(區)至少建設1個“暖心家園”。(牽頭單位:市計生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定期研究重大人口問題,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和工作落實。
(二)凝聚工作合力。有關單位要圍繞目標任務,及時研究制定優化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各級群團組織要積極開展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和生育支持等工作。計劃生育協會要做好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咨詢、優生優育指導、計劃生育家庭幫扶和權益維護等工作。
(三)強化隊伍建設。穩定、充實基層人口工作隊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健康工作機構選配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村(居)民委員會確定專門人員從事計劃生育日常工作。加強基層隊伍培訓,提升服務能力。
(四)建立推進機制。各縣(區)黨委和政府要對照重點任務細化具體舉措、建立推進機制,確保優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成效。各縣(區)和市直有關單位每年年底報告本地本部門人口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